《梅州市欧陆娱乐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4万吨/年铝灰渣预处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欧陆娱乐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4万吨/年铝灰渣预处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市欧陆娱乐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鑫达旋窑公司厂区内已拆除的锅炉房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预处理铝灰渣4万t/a,主要通过球磨、筛分等工艺设施进行系统处理,处理后的铝灰渣定向供给鑫达旋窑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使用,本项目与原铝灰渣处置项目是补充配套的设施关系,处置类别和规模是对应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铝灰(渣)处理车间、铝灰(渣)暂存库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间,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如下: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主要为铝灰储存、投料过程中产生粉尘(颗粒物)、氨气等废气。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主要为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氨气吸收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盐分等。
(3)噪声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球磨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功率级在75~105dB(A)之间。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包括预处理后的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磁性杂质、废吨袋、设备维修维护产生废矿物油、废手套抹布、沉渣、以及定期更换的除尘布袋和办公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铝灰(渣)投料、粉磨、物料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柠檬酸喷淋塔+水喷淋塔”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速率严格50%)要求;铝灰渣水解产生的氨经收集采用“柠檬酸喷淋塔+水喷淋塔”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限值,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氨气吸收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回用于水泥生产过程(增湿塔喷水、原料磨喷水、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风机、水泵管道连接口处采取软连接,空压机采取消声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吨袋、磁性杂质、废矿物油、含油手套抹布、废除尘布袋经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鑫达水泥窑处置。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与铝灰作为产品(铝质矫正剂)进入水泥生产企业资源化利用。沉渣收集后一起运至水泥厂,作为铝质矫正剂进入水泥生产企业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在落实好固废安全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调查,对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价,并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建设单位应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执行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或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网络连接: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S-Z94RzZTFUO58Lri37zA;
提取码:dz4n
(2)纸质版报告书查阅方式: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室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区域,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征求意见的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排污情况意见和建议;②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④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征求意见的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7日,10个工作日。
(2)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欧陆娱乐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50562528
电子邮箱:gdtphbkjyxgs@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白湖村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滨江路07栋首层1号店
电子邮箱:mzsmhb@163.com
联系人:张工
梅州市欧陆娱乐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